注意!已完成市场注册的售电公司需提交相关准入条件报告

售电政策 |  2020-03-25

  近日,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督管理办公室文件发布了《关于开展售电企业持续满足准入条件有关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对于不少售电公司来说,这份文件是值得注意的。

注意!已完成市场注册的售电公司需提交相关准入条件报告

  根据《通知》的内容来看,如果你所在的售电公司在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在浙江省电力交易中心已经完成市场注册,那么又好几份报告应该要准备好,其中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去年年度资产状况、业务经营情况、财务情况,信息系统、客户服务品台的详情、固定经营场所的情况、管理人员情况等等,另外还需要准备好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意见。

  如果你所在的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还需要提供共配电业务与参与市场交易的售电业务财务分离的情况。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这份《关于开展售电企业持续满足准入条件有关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详细内容: